1、品牌的層次
品牌是商品經濟和市場競爭的產物。經濟活動有主體和客體之分,經濟活動主體之間的競爭關系和競爭內容也有不同的結構層次,這就決定了品牌也有不同的層次。
第一個層次是品牌產品。商品是經濟活動的客體,是經濟活動中各類主體之間發生聯系的紐帶和物質內容,商品之間的競爭是市場競爭的基礎和核心內容,而品牌產品則是商品之間競爭的產物,標志著一種商品可持續的競爭優勢。全聚德烤鴨、茅臺酒、青島啤酒、聯想電腦等等,這些都屬于品牌產品的范疇。
第二個層次是品牌企業。企業是現代經濟生活中最基本的主體之一,它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最終目標是盈利。品牌企業標志著一家企業良好的競爭績效,這種競爭績效體現在產品競爭力、銷售規模、盈利能力、企業形象、行業地位等方面,它是企業的生產管理、技術開發、市場營銷、公共關系管理等各項經營活動的成果。由于商品之間的競爭關系是市場競爭的基礎和核心內容,一個品牌企業就必須擁有至少一個品牌產品。
第三個層次是品牌行業。品牌行業是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市場競爭高度發展的產物,標志著一個行業的國際競爭優勢。當一個國家擁有某一個品牌行業,全世界的消費者說起這一類產品,很容易就會想到這個國家。比如說起鐘表,人們很容易想到瑞士,說起家用電器,人們很容易想到日本,說起汽車,人們很容易想到德國。一個行業要成為一個國家的品牌行業,這個行業必須首先擁有眾多的品牌產品和品牌企業,然后在這些產品和企業中出現世界性的品牌產品和品牌企業,具備很強的國際競爭力和良好的國際形象,在世界范圍內擁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
第四個層次是品牌國家。品牌國家雖然更多地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但是背后有很多品牌產品、品牌企業、品牌行業在提供強大的形象支撐力。成為品牌國家的顯著標志是出口產品結構達到較高層次,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產品所占的比例較高,產品擺脫了低質量、低價格的形象,并且擁有一批世界性的品牌產品和品牌企業,特別是必須擁有若干品牌行業。如果一個國家的產業結構比較完整,產業門類比較齊全,要成為品牌國家,所擁有的品牌行業數量就應該比較多。
一個國家的品牌層次結構能夠反映這個國家經濟發達的程度。當前我國的品牌結構還不完善,還沒有發展出真正的品牌行業,出口產品結構層次也比較低,因此我們國家還不是一個品牌國家。這與我國的發展中國家地位是對應的。
2、發展品牌行業的重要性
培育和發展品牌行業對于我國來說具有比較重要的現實和戰略意義。其重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1)發展品牌行業體現了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也是貫徹和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途徑之一。發展品牌行業,意味著要減少整個行業發展對資源的消耗,向技術和管理要效益,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意味著企業要重視企業形象和社會責任,注重環境保護,減少對環境的破壞,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要重視消費者的合理權益,增進與消費者之間的溝通,提高服務水平,協調企業與消費者的關系,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和諧。
(2)品牌行業是競爭的產物,它本身蘊含了一種高效的競爭機制,促使每一個企業都有壓力和動力去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技術水平,提高服務質量,增強企業的競爭實力,更重要的是,它形成了一種良好的行業文化和企業文化,企業的自律意識和服務意識普遍較強,因而它比僅僅少數幾個品牌企業的發展更具穩定性,國際競爭優勢地位也更穩固。
(3)品牌行業給其它行業樹立了可供學習借鑒的范例,它在國際競爭中創造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不但使該行業自身受益,也能夠激發其它行業提高發展水平的動力,因而對全社會特別是企業自覺樹立品牌意識、實施品牌戰略能夠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同時,它所擁有的國際競爭優勢能夠增強國民的民族自豪感,增進國民對民族品牌的認同,加速民族品牌的崛起。
(4)品牌行業是品牌國家的基礎,對于改善國家形象、增強國家的“軟實力”、提高國際地位能夠起到積極的作用。
(5)有沒有發展出品牌行業,是衡量一個國家品牌戰略實施成效的重要標準。對于我國來說,“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了要“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實際上是確立了我國實施品牌戰略的近期目標。我們認為,從長期來看,國家品牌戰略還將推動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品牌行業,使我國的品牌層次結構得到完善,促進我國從制造大國向品牌大國的轉變。
培育和發展品牌行業,離不開黨和政府的堅強領導。政府應該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切實加強對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依法行政,秉公執法,努力創造和維護公平、公正和自由競爭的市場環境;不斷完善鼓勵自主創新和技術研發的政策激勵機制,加大對重大科技成果的獎勵力度,加快技術進步進程;大力引導以企業為核心的產學研有機結合,促進科技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科技人才資源的利用效率;為企業走向國際市場提供專業、高效的一般性公共服務,引導企業更加便捷順暢地參與國際競爭,促進各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促進品牌行業的形成。